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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

性別平等宣導-1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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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
消除性別歧視是國際社會潮流。
我國透過立法保障婦女在各個領域的基本權益,
讓婦女在社會上能夠平等參與、共治共決,
獲得平等發展的機會,擁有屬於自己的位置。
CEDAW上路,需要你我共同協力來成就性別平等的友善社會。
政府正推動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》
我國已於101年1月1日實施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」,致力於各項法規及行政措施之檢討與改進,在政治、社會、經濟、就業、文化、教育、健康、法律、家庭、人身安全等各個領域,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發展機會,建立性別平權的幸福國度。
更多資訊請上行政院性別平等會: http://www.gec.ey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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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7-04-12